交通事故未报警工伤认定成难题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25 03:48) 点击:889 |
4月8日,刘先生凌晨2时下班骑摩托回家,在途经皓月大路时,因过度劳累,导致意识不清晰发生车祸。单位仅拿出3万元医药费,这让妻子于女士觉得不公平,因为她认为丈夫应该算工伤。所在单位长春AA有限公司表示,只要能拿出法院的判决书,愿意按照法院判决承担医疗费用。 为证明丈夫出车祸属于工伤,连日来,于女士四处奔波,昨日上午,于女士拖着疲惫的身子来到媒体,希望媒体能帮助她渡过难关。在丈夫出事故的当天,手忙脚乱的她一直心系丈夫安危,忘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拨打报警电话。目前,因无法出示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导致工伤认定程序无法进行。 发生事故忘报警无法工伤认定 昨日10时30分,于女士来到媒体,哭红的眼睛让人不忍直视。于女士说,丈夫在下班回家的途中,因工作过度劳累导致驾车过程中意识不清,发生车祸。她一直认为丈夫的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工伤,单位应该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于女士说,7日,她带着丈夫以及住院的病历、照片等相关资料来到绿园区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在工伤认定的过程中,由于于女士无法出示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导致工伤认定程序无法进行。“当时接到丈夫受伤的消息,整个人都蒙了,忘了报警。”于女士说,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丈夫发生车祸后,第一时间想的是救治丈夫,完全忽略了报警一事。现在没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工伤认定程序根本进行不下去。面对突如其来的问题,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无奈之下,只好再次求助媒体。 用人单位愿走法律程序 “我曾经找过相关的公安部门,他们表示没有关于丈夫的记录。”于女士说,丈夫刘先生只是临时焊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合同。虽然没有合同说明,但公司有丈夫工作期间3个月的打卡记录。 对此,媒体与长春AA有限公司经理张某某取得联系。“那三个月的打卡记录是为方便刘先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公司出示的。至于刘先生是否与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我并不是很清楚。”张某某说,公司愿意走正常的法律程序,如果真是公司出了错,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但绝不会与于女士进行私了。 赵律师表示,如果长春AA有限公司没有与刘先生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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