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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咨询
公司未及时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补偿吗?
我自2011年10月22日到一家公司担任保安主管工作,公司一直不与我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到2012年8月15日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我签的日期为入职的时候,(2011年10月22日),我坚持签当天日期2012年8月15日,现在公司无正当理由将我降职降薪,请问律师我可以申请2012年8月15日之前几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吗?
地区:江苏-南通 分类:民事法律-劳动纠纷 提问时间:2012-10-18 09:12:42
提问者:ASK1350522011o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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