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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离婚没离成,第二次能离成嘛,我们已分居2年多了;在第一次起诉时,所罗列的嫁妆清单(不包括一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离成,第二次能离成嘛,我们已分居2年多了;在第一次起诉时,所罗列的嫁妆清单(不包括一些小东西,或零零碎碎时买的东西,因为不记得了)价值60000多,我现在打算不要嫁妆了,全折合成人民币抵孩子的抚养费,算算也够了,所以不再付孩子的抚养费,现对方提出,嫁妆要折旧算,折旧后的钱再来抵孩子的抚养费,这样我还要再付几年孩子的抚养费。我想问,是不是非要折旧,如果折旧了,怎么算?
地区:江苏-镇江 分类:民事法律-婚姻家庭 提问时间:2012-12-16 19:53:26
提问者:在婚姻中受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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